工程建设地点: 兴安县。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防渗渠道32.304千米;二是维修附属建筑物20座;三是构建灌区信息化系统1套。
服务期限:
1、项目建议书报告编制服务:签订服务合同后20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告成果。
2、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勘察设计服务合同且项目建议书报告获得批复后 20 日内 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招标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招标进度要求提交招标设计成果;
4、技施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 级 )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乙级及以上(含乙级 ) 资质 , 具 有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