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九标(大锦山片区山洪水毁及排水治理工程)
答疑纪要(1)
1、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及政策解读,不再将信用得分作为投标门槛,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的相关内容均予删除。
2、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4.5.2第(3)条更改为“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土石方(含泥浆、淤泥)或废碴等外运按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10T以外自卸汽车运,废土(碴)运距暂按4KM计算。废土(碴)处置费用按《龙岩市建筑材料运输与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计取,并应提供有效票据。若施工期间政府有出台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文件,则运距及垃圾处理依时间界限按文件执行。如因承包人未取得渣土办处置证的,废土(碴)运距按 4KM包干计算,废土(碴)处置等费用不计取,承包人因未按《龙岩市建筑材料运输与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施工而造成的罚款或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弃渣的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挂工程牌(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发包人公司名称),服从管理。若发包人指定弃渣地点的,运距按实际计取。
3、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1)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1)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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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