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农村2026年财政专项项目储备指南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需开展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项目按照“政府引导 企业主导 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以秸秆资源化利用主体为中心,遵循就近就地原则,建设金溪县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体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县推进时,着重解决秸秆收、储、运以及用的问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设备利用率以及工艺水平,加强科技集成创新与成果转换,实现降本增效,全面提升金溪县秸秆综合利用的水平及效益。
根据金溪县独特的地理条件、农业现状及前期建设情况,拟新建乡级标准化收储中心1个。
主要建设内容如表1。
表1? 金溪县2026年秸秆收储运中心储备主体
实施主体 | 乡镇 | 建设内容 |
2.秸秆五化利用
项目拟在金溪县范围内扶持可从事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这四种利用方式的企业/合作社1家,结合金溪县地形地貌以及农业种植结构,探索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利用技术流程。具体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见表
表2? 金溪县2026年秸秆“五化”利用储备主体
实施主体 | 乡镇 | 利用类型 | 利用量(吨) |
3.水稻秸秆直接还田技术示范
项目拟在金溪县范围内扶持水稻秸秆直接还田企业/农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2家,结合金溪县地形以及农业种植结构,探索秸秆直接还田利用技术流程。
表3? 金溪县2026年秸秆直接还田储备主体
实施主体 | 乡镇 | 还田面积(亩) |
二、补助方式标准
参照上级文件,先建后补,验收后根据标准发放补助金额。
三、相关要求
******农村局将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并择优储备。
(二)遴选对象: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等。
1. 资质要求: 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秸秆利用、农机服务、有机肥生产、饲料加工、生物质能源等相关内容。
2. 设备要求: 拥有与处理规模相匹配的秸秆收集、打捆、运输、加工等专业机械设备(如秸秆打捆机、搂草机、运输车辆、粉碎机、压块机、发酵设施等),并提供设备清单及权属证明。
3. 场地要求: 拥有固定的******消防设施。
4. 技术能力: 拥有成熟的秸秆处理技术方案和稳定的技术团队,具备相应的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如生产秸秆饲料、秸秆有机肥、秸秆燃料、食用菌基料等)。
5. 资金实力: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筹措能力,能够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
6. 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7. 经验要求: 有从事秸秆收储运或综合利用经验者优先。
四、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秸秆处理技术方案(包括收集、运输、储存、加工利用等环节的具体规划、工艺路线及环保措施)。
3. 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 秸秆储存、加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
5. 近期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6. 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7. 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8. 其他能体现企业实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如过往合同、获奖证书等)。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
3. 联系人: 刘先生
4. 联系电话: ******
六、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须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2.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