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有限公司申请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丁灯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总体验收。我局于2025年11月12日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该土地复垦项目进行总体验收,现将该项目总体验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概况
武鸣区宁武镇唐村丁灯山石灰岩矿矿山为已闭坑矿山. 该矿山开采、生产用地范围共占地16.9997hm2,土地权属人为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集体所有。
二、方案编制及变更情况
******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丁灯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以下简称《方案》)编制,于2019年1月16日通过我局审查。
三、矿山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根据《方案》的复垦工程设计,矿山关停后,应对损毁土地进行土地复垦,预计复垦土地面积15.7391hm2,其中旱地5.6608hm2、灌木林地8.7172hm2、其它草地0.9105hm2、农村道路0.2198hm2。
?经我局组织专家对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丁灯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竣工项目验收进行现场勘察核实,该矿山已按复垦方案要求拆除建筑物、地面硬化物拆除平整工程,完成复垦土地总面积 15.9358 hm2,包括旱地6.2331 hm2、灌木林地8.2082 hm2、其它草地1.3869 hm2、农村道路0.1076 hm2,土地复垦率93.74%,符合相关地类标准。
四、总体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丁灯山石灰岩矿矿山已按《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组织实施并完成复垦任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唐村丁灯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