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数投许〔20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胡埭镇管辖范围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一)状元浜生态修复及文化提升工程。新开状元浜延伸段河道500m,河道两岸新建生态驳岸约930m;陆域缓冲区约9300㎡;水生植物恢复面积约4650㎡;生境修复总长约500m;曝气增氧长度约860m。
(二)小胡山浜延伸段生态修复及文化提升工程。现状小胡山浜南岸沿现状河口线新建生态护岸,长度约700m。陆域缓冲区约7000㎡,水生植物恢复面积约3500㎡;生境修复总长约700m;曝气增氧长度约700m。
(三)直湖港沿线生态改造及文化提升工程。钱胡路~安泰路段直湖港河道两岸构建陆域缓冲区,面积约13万㎡。
(四)马鞍农田面源治理工程。对现状沟渠的梳理,和部分水域的湿地改造,治理面积约37.6万㎡。
(五)刘塘浜等5条河道生境修复工程。对刘塘浜、梅车口浜、邵格里浜、山下王巷浜、马巷浜进行清淤,清淤河道总长度约6700m。
(六)直湖港支流生态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直湖港支流生态多样性保护,面积约10万㎡。
总投资估算金额:8339.3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区勘察测量、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236.95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到中标人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20日历天(服务期限),按该服务期限提交的设计成果指:勘测成果5份,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8份。成果报批的有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招标人的目标需求。初设概算投资总额不超过可研估算投资总额(概算各子项投资额不超过可研估算相应投资额)。
分步骤提交设计成果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审查稿(5日历天内,完成勘测等工作),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批复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稿。
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设计文件提交份数:勘测成果5份,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8份。
误期违约金:中标价的千分之二/天,误期违约金上限为中标价的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4年或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月前三个月连续财务报表)。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提供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提供的职称证书应反映相关专业,如证书未能反映,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反映相关专业);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月~2025年3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3)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叁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1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5.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doc/2023/08/21/******.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00。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236.95 万元。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联系人:汤月
电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幢1201
联系人:杨培强
电话:******5、******
电子邮件:******0@qq.com
12.备注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