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康复科研制剂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医院康复科研制剂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医院
三、建设地点:铜川市耀州区永安南路51号
******医院康复科研制剂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现已竣工,项目进行调试,特此公示调试起止日期为:2021年8月和2023年1月。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