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前县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E******80D******001 | 台前县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 | ******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供货及安装期:2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保期:一年
5.6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办公室关于加强用水管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豫水办农【2024】6号文件精神:1)为确保计量设施监测数据精准,满足水价改革需求,所有计量设施安装前须获得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单位需出具计量设施经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2)所安装远程数据传输功能的计量设施,需完整准确的与河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对接,投标单位需提供计量设施对接过河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证明材料1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