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比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名称:关于委托审价机构对副食品账目进行审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16-F9078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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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要求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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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副食品账目进行审价 |
详见附件比价文件 |
详见附件比价文件 |
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进场审价,45天内完成审计工作 |
福建漳州芗城区(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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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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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2. 最高限价:9.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1月6日9时15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告知,联系电话:0596-******)。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比价时间、地点
(一)比价时间:2025年11月6日9时30分。
(二)比价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院官(******)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伊助理
办公电话:******
传真:******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林助理
办公电话:******
附件:比价文件
采购机构:漳州某单位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