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111-00036-001-002
二、合同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JH24-210111-00036
四、项目名称: 苏家屯区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牡丹街63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2楼215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评估对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的改造需求进行改造前评估、改造后评估服务。(2)改造2.1改造要求2.1.1.坚持需求导向。在老年人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按照需求急迫程度 (如失能程度由重到轻、先特困后低保)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内容。2.1.2坚持“一户一案”。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家庭照护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3.坚持严格规范。各地区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审批、评估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等过程中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口,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2.2改造内容改造项目参照省民政厅推荐参考清单,结合沈阳市实际以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政策延续性,确定《苏家屯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改造内容。2.3改造方式市民政局招选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改造项目的策划组织、培训指导、方案审核、技术支持、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信息建档等工作;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开展改造需求入户评估,提出改造方案并实施改造,进行设备配置,做好服务对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培训工作,落实维保责任。
履约要求: ******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服务、设计服务和施工改造服务(如企业无工程建设类资质,涉及工程建设类改造项目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实施,需提供委托合同),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化工作团队。团队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评估人员、方案设计人员、施工改造人员等。成员中应至少具有评估员5人,并参与到实际评估工作中。(以上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职工)
履约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设备类需求清单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提供一年售后服务。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靳喆、童馨、杨浩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