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管理局大余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一期(项目编号:GZYH2025-DY-QG0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余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H2025-DY-QG001
项目名称:大余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整
最高限价:******.00元整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大余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
1 |
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当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以上。(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得再次分包。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中选择交易主体中以“其他类型(投标人)”的身份进入“其他非网上开评标”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未按本办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大余县******服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
2.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管理局
地 址: 大余县伯坚大道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星星汽车美容中心后栋二楼
联系方式: 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 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