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X3HI******0006)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5年7月30日
群众举报问题 |
2023年2月下旬,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灶村有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在农田上砌围墙围合成宅基地、种槟榔,围墙上设排污口,往基本农田排生活污水,污染永久基本农田,导致耕作层被破坏、农田被污染。2023年9月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行政处罚未落实,破坏基本农田耕作层、污染基本农田的现象未停止。 |
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将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围墙进行拆除,并完成对该地块的复耕复种。 |
整改措施 |
县执法局于2023年11月28日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乐综执催告字(2023)144号),要求当事人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乐综执罚字(2023)342号)的义务。县执法局于2024年4月2日再次向蔡小珊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乐综执催告字(2024)30号),但当事人拒签,留置送达,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催告书粘贴至当事人家主楼房围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法院******法院作出(2024)琼9027行初************法院于2025年2月28日立案受理,于2025年4月30日作出(2025************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裁定依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案的违法建筑物、构建物、设******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落实强制拆除工作,我局于2025年5月30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和《强制拆除公告》。 |
整改完成情况 |
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围墙拆除工作。该案件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