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巴楚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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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巴楚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1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
2.项目规模: 新建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其中处理车间5000平方米,配置破碎机、干燥机、煅烧炉、磨粉机、包装等主要设备及原料暂存库、给排水和电力等附属设施。主要处理红石膏泥饼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项目采用破碎、干燥、煅烧、粉磨工艺,形成年产10万吨石膏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固体废弃物高效资源化利用。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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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巴楚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其中处理车间5000平方米,配置破碎机、干燥机、煅烧炉、磨粉机、包装等主要设备及原料暂存库、给排水和电力等附属设施。主要处理红石膏泥饼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项目采用破碎、干燥、煅烧、粉磨工艺,形成年产10万吨石膏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固体废弃物高效资源化利用。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声明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6)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5)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到 2025年12月17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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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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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
******建设局,联系方式:0998-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资金。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有限公司 |
******建设局 |
| 联 系 人:蔡安红 |
联 系 人:张丽丽 |
******建设局 |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2025年11月2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