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个纸箱及纸盒项目 | |||
建设地点: | ******街道杨邑路10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890.09平方米,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年产200万个纸箱及纸盒项目。工艺流程:纸箱:纸板一印刷一开槽或模切一钉箱一打包、入库。纸盒:纸板一印刷一模切一人工折叠或装订一打包、入库。主要生产设备:四色水墨印刷机(1425型)、三色水墨印刷成型机(1425型)、手动模切机(BGM-410)、半自动钉箱机(TC2000)、手动钉箱机(DZH-600、DZX-1200)、手动捆扎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印刷废气:3台印刷设备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增设垂帘,确保垂帘的下沿高度不高于印刷设备工作台平面高度,以保证集气设施内部的形成微负压空间,确保设备工作台的风速达到0.3m/s,提高有组织废气的收集效率,以上三股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 脱附 催化燃烧)”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1套“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 脱附 催化燃烧)”进行处理(与印刷废气共用1套),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鹤壁市山城区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汤河。 (3)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及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统一售予废品回收公司; 危险废物: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污泥、污水处理废活性炭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 | 落款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