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对******有限公司第三方战略合作机构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第三方战略合作机构选聘项目
3.招标范围:基础服务及尽调服务(尽调服务特指业务尽调,非财务、法律尽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标的为100万元(含税总价),包含以下:
<1>基础服务费:最高限价30万元/年,一次性包干;
<2>简单尽调服务费6万元/项,年度按5个计;
<3>常规尽调服务费10万元/项,年度按4个计。
6.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6.1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7月31日9:00 至2025 年8月4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7.3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 地址、网卡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8.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10.2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0.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10.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10.5 如初次投标, 详见( ******/home ) 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
1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 系 人:李宪、徐少梁
邮 箱:******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