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已由江发改社〔2023〕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及合规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及特殊区域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A片区(唐家沱组团E24-1/04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9062.13㎡(其中地上建筑26986.57㎡,地下建筑面积12075.56㎡),停车位数321个(地上26个,地下295个),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综合业务楼、医技诊疗楼、实验楼,配套建设停车场、附属食堂,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附属工程。本次招标的实验室及特殊区域装修,总面积为7735.6㎡:其中实验室7022.6㎡,健康科普教育基地573㎡、冻库建筑140㎡。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87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示范围所涉及的实验室装饰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及废水、供气、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抗震支架;科普教育基地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冻库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等特殊区域装修,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③项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覆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 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3幢13楼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15号8栋9楼18号 |
联系人: | 傅老师 | 联系人: | 余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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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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