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吉林辽源天楹520MW风电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7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吉林辽源霍家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
******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主要新建输电线路1条(起于天楹3#升压站,止于霍家220kV 开关站自西向东第4间隔)、架空线路7.7km(全线单回路架设)、铁塔26基(导线采用JL3/G1A-400/35 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
******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符合有关技术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在严格贯彻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电磁影响防治措施。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确保项目投运后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