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汝阳县三屯镇智慧化中心镇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汝阳政采磋商(2025)0079号-1 | ******人民政府汝阳县三屯镇智慧化中心镇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一期)项目 | ******.67 | ******.67 | 是 | ******.67 |
(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8)包(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