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伟世达电动机东北生产基地项目》竣工调试时间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伟世达电动机东北生产基地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泽路南建设电动机研发生产厂房3栋,综合办公楼2栋,建设生产《伟世达电动机东北生产基地项目》,以及电机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电机1.0万件。项目不涉及生产线变动,改建前后生产规模不变。
项目供电、用水、供暖均依托市政。
竣工日期:2023年10月 调试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西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