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编号:LYGL-25Y003
1.1.2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00 )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00 )
1.1.4 采购需求:
标的物(标的)名称:张家口市******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简要服务要求:张家口市******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医院楼内、外所有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收集转运服务(生活及办公垃圾、医疗垃圾);安保服务;水电暖(高、低压电务巡查、维修、维护服务;水务维修、维护)及综合维修服务等。
1.1.5 合同履行期(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1.2.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1.3 招标文件获取
⑴ 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至 2025 年 04 月 03 日上午09:00-12:00,下午 12: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⑵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⑶ 售价:人民币 0 元
1.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⑴ 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25年 4 月 17 日 9:30(北京时间)
⑵ 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6 其他补充事宜:
⑴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⑵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到的代理协议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不执行
?执行,执行方式: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⑸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⑺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⑻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河北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首页“CA 在线办理”栏目。
⑼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投标人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应在采购文件中列明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⑿本公告发布媒体: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7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西苑路10号
联系方式: 刘志钢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经开区五金机电城3号楼6层618室
联系方式:杜工 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