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C2025J-141HW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心脑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P******250006U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财库〔2019〕18 号及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所提供的投标主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按照财库〔2019〕18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等规定文件执行 2 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政府采购加分项 政府采购加分项(满分 5 分) 删除该项评分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删除该条要求 5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09:30前 2025年08月15日13点30分前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二)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 (一)时间:2025年08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对以上更正内容进行更正。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2.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办事处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
电 话:******
附件信息:
254.7KB
820.8KB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C2025J-141HW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心脑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P******250006U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财库〔2019〕18 号及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所提供的投标主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按照财库〔2019〕18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等规定文件执行 2 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政府采购加分项 政府采购加分项(满分 5 分) 删除该项评分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删除该条要求 5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09:30前 2025年08月15日13点30分前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二)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 (一)时间:2025年08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对以上更正内容进行更正。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2.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办事处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
电 话:******
附件信息:
254.7KB
820.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