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围挡升级工程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27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BJ25D-047-25-91 ******居围挡升级工程总承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2万元 最高限价:207.5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后5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本条适用于联合体各方。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 资质等级证书:(1)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4. 项目部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可由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须为注册建筑师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本单位职工;提供任命书及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7.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8.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9.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0.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能满足本次磋商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以及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均应至少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到 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2706室
方式:(1)现场获取: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2)邮件方式:请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与******699联系。邮件主题为:HSBJ25D-047-25-91获取磋商文件资料。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27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27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金正公寓3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27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居围挡升级工程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27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BJ25D-047-25-91 ******居围挡升级工程总承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2万元 最高限价:207.5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51.2 | 207.57 | 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 ******居围挡升级工程,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