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方组织招标的 ******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GDWLZB2025-070)有关事项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及回复
1.投标人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是否可以盖实体章再上传?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均调整为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招标文件涉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委员会在评审时予以认可。
二、招标人补充说明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已报名购买标书的,视同其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已报名购买标书。
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第一、三、十项内容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单位公章的,可均加******委员会在评审时予以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第二项“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盖单位公章均需联合体各方线下分别加盖各自实体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均需线下加盖******委员会不予认可。
4.《资格文件》中“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及“七、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中的盖单位实体公章均可直接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即可,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委员会在评审时予以认可。但如中标需将线下加盖实体公章及线下签名的承诺函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
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