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平市阜寨镇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10号鑫苑九都汇4幢1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HTZB-2024-013
项目名称:兴平市阜寨镇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阜寨镇南马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阜寨镇南马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 | 25(座)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合同包2(阜寨镇南佐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阜寨镇南佐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 | 25(座)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阜寨镇南马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同包2(阜寨镇南佐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阜寨镇南马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合同包2(阜寨镇南佐村设施农业大棚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10号鑫苑九都汇4幢17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伍壹玖主题商务酒店4楼会议室(秦都区咸平路东侧)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伍壹玖主题商务酒店4楼会议室(秦都区咸平路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中学西南角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10号鑫苑九都汇4幢1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