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电梯采购
一、招标条件
******学院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电梯采购招标人为******学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学院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电梯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北大道211号,项目占地面积为19550㎡,总建筑面积为28583.81㎡,地上建筑面积为28363.25㎡,容积率0.72,建筑密度14.43%,绿地率36.97%。建设一栋宿舍楼及水泵房,并配套建设非机动停车位等附属工程。整体形式为框架结构,其中,地上部分包含两栋12层宿舍楼,标准层层高3.6m,建筑高度为43.95m。
2.2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北大道211号
2.3工期要求:2025年6月15日之前需完成4台客梯的安装及调试;2025年6月30日之前需完成全部6台电梯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学院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电梯设备的制造、供应、运输及保险、卸货、安装、装修、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土建配合、售后服务及其他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唯一授权。
3.2(1)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制造******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许可;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代理商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且代理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还必须满足本项第(1)条对制造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串通投标、转包问题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tpbidder)
4.2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30日
4.3 获取方式:
4.3.1 已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4.3.2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 其它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进行咨询。
4.5 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16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萍乡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2 交易系统新点软件对上传投标文件有大小及格式限制,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投标文件大小及格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学院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北大道211号
联系人:聂辉建 ******
招******有限公司
地******有限公司5楼
联系人:易文雄、叶堪政、******
电子邮箱:******
八、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8.1异议提出联系方式:
8.1.1招标单位:联系人:聂辉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北大道211号;
8.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易文雄、叶堪政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有限公司5楼;
8.1.3******建设局。
8.2异议提出与答复:
8.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8.2.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8.2.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