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兴隆县2025年度农村住房保险服务项目#_@_@为增强农村住房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构建新型农民群众农村住房灾害救助体系,创新救助机制,帮助农民群众的灾后及时重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冀民[2013]65号)精神,推进农房保险工作。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冀应急[2020]24号)精神,在原有房屋保障基础上,增加室内财产保障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赔偿,且房屋保障保额由原来的3万元/户,提高至4万元/户。经初步统计,2025年度拟定为全县75000户农房缴纳农房保险,每户保额11元标准,拟定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一家保险公司为我县农村住房提供保险服务。#_@_@825000#_@_@2025-08#_@_@#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管理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