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一期)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第四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一期)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第四次)(项目代码:2211-445122-04-01-678064)招标人为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电子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汫洲镇、海山镇、钱东镇、大埕镇、柘林镇。
2.2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镇级污水厂配套一级管网(DN300-DN500)总长50112m;二级管网(DN150-DN200)总长 56509m。总长度106621m.泵站9座。本次招标内容为泵站设备配送、安装及后期维护,泵站数量为9座。
2.3招标内容:包含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一期)自购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第四次)的全部内容,供货商负责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5最高投标限价:******.84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采购设备的名称:一体化泵站
2.8采购设备的数量:9套
2.9技术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2年-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网上投标手续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以该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
4.2请密切留意系统中的公告、项目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图纸)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招标详细信息-提疑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答疑时间(详见“招标详细信息-项目答疑”)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书在潮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答疑书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书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6日09时30分。
5.5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word或excel或pdf格式拷贝至U盘或光盘中)一套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 ******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建设大楼三楼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 楼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联系人:洪先生 | 联系人:郑工、林工 |
电话:****** | 电话:0754-******、0754-****** |
8.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话:******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建设大楼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