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中牟磋商采购-2025-41 |
******人民政府刁家乡豆付刘村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中牟磋商采购-2025-41 | 同磋商文件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28号296室 | 498,9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3.33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人民政府刁家乡豆付刘村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赵亚锋 | 豫******5120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莹莹、杨永福、张伟(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的文件规定的执行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
收费金额:5,986.8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3.33分。2、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人民政府地址:中牟县刁家************办公室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人民政府 |
地址:中牟县刁家乡刁家村人民路01号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方式:037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9层 |
联系人:张女士、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1-****** |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 声明函.pdf
******人民政府刁家乡豆付刘村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稿.pdf
中小企业 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