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F02单元02街区I8-4-1/06(部分)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新街39号,调查面积9930m2(约1************居民区,南侧和西侧紧邻海棠溪新街。调查地块1958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和林地及宅基地;1958年~1968年,南岸角梳厂在地块内从事塑料角梳生产;1968年,南岸角梳厂更名为塑料十厂,主要从事茶瓶塑料筒、塑料梳子和食用油加仑桶生产,由于经营不善,该厂于1999年全面停产;1999年~2021年,地块一直闲置,未向外租赁或作为其他用途。2021年~至今,除地块东南侧小部分区域用作临时停车场,其余区域闲置。
******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本阶段调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本阶段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8个土壤监测点,采集并送检37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5个),送检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多氯联苯(总量)以及pH。
检测结果表明,进行异常值排查后所有土壤样品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