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居住用地,属于用途变更,******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HY2022-60怀远县荆山镇文苑路北侧地块位于蚌埠市怀远县文苑路与淮风路交口东北角******居住用地。地块四至点:地块东侧为环城路,隔路为空地;南侧为文苑路,隔路为江上云栖小区;西侧为淮风路,隔路为空地;北侧为空地。
二、调查情况
调查工作于2025年6月期间开展,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确定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村庄,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学校和农田。历史及现状均无生产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对现场表层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在地块内共进行10个土壤监测点位快筛,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进一步判断地块及周围区域土壤环境状况。
三、主要结论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另外通过地块表层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铜、铅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和总铬快速检测结果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建设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1-0.4mg/m3,和背景值相比未见异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