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法院2025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法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梯 |
预算金额(元) | ******.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不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5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电梯 数量/单位:3部 预算金额(元):******.00
采购目录:A******电梯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1.高效运输 2.无障碍通行 3.安全可靠 4.空间优化 5.舒适体验 6.特殊场景适配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 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2) 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有投标人负责。 (3) 中标供应商须对因投标货物试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 设备的制造与供货及提供相关资料; 2. 设备及部件检查、检验及测试(该费用计入总价); 3. 设备的安装及部件的就位和固定; 4. 设备及部件的连接和检查; 5. 设备与系统的调试; 6. 整个系统调试; 7. 系统的维护、维修措施及急修接报后的响应措施; 8. 验收(包括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整体验收,资料整理交接); 9. 负责培训资料的编写和技术培训; 10. 售后服务。 ; 符合GB 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效于欧洲EN 81标准) GB/T 10058《电梯技术条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需强制检验) ; 150天内。 |
联系人 | 陈若娴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法院
2025年04月02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