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息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官方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息财公开-2025-07-6-1 | ******服务中心息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 | ****** | ****** |
5.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5.5质保期:8立方垂直压缩站:质保1年;其它车辆整车质保2年,三电系统质保5年;
5.5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包段
2.2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中标金额100万以下的部分按照1.7%计取,100万-500万的部分按照1.2%计取,500万-1000万的部分按照0.7%计取,1000万-5000万的部分按0.4%收取,最后累计相加。
6.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7.监督单位信息
******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方式:******
8.受理异议单位
******服务中心
地 址:息县息州大道
联系人:张泽帅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