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保险协办租车项目(二次)组织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保险协办租车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内容:协办租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15万元/年
1.7其他: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能够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可现场核查。
2.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可现场核查。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7报价要求: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包含车辆租赁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司机费用、停车费、燃油费等一切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4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参加项目编号整理成******(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注: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报名无效)
4、系统使用费
4******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 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4******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6: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3日09时00分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启/评审时间:2025年4月23日09时00分
7.2开启/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售卖截止后1日内,以邮箱形式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依兰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联 系 人:奎女士
电 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