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D******001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一标段(包) | ****** | ****** |
2 | E******41D******002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二标段(包) | ****** | ****** |
3 | E******41D******003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三标段(包) | ****** | ****** |
4 | E******41D******004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四标段(包) | ****** | ****** |
5 | E******41D******005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五标段(包) | ****** | ****** |
6 | E******41D******006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六标段(包) | ****** | ****** |
7 | E******41D******007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七标段(包) | ****** | ****** |
8 | E******41D******008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八标段(包) | ****** | ****** |
9 | E******41D******009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九标段(包) | ******.23 | ******.23 |
10 | E******41D******010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十标段(包) | ****** | ****** |
11 | E******41D******011 | ******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第十一标段(包) | ****** | ****** |
5.2项目地点:宁陵县境内。
5.3采购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第九标段为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
5.5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标准:合格。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采购货物内容 采购控制价(元)
第一标段 雾炮类车辆采购 ******
第二标段 洒水清扫类车辆采购 ******
第三标段 除雪类车辆采购 ******
第四标段 工程机械类车辆采购 ******
第五标段 环卫应急车辆类车辆采购 ******
第六标段 养护车采购 ******
第七标段 公厕采购及安装、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及安装、环卫应急物资采购及安装 ******
第八标段 智能垃圾分类设施采购及安装(智能垃圾分类驿站、垃圾分类投放亭) ******
第九标段 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23
第十标段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无人机机场及配套设备、大型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
第十一标段 垃圾站新风喷淋除臭系统采购及安装 ******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照标段先后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2.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0时00分。
3.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4.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7.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8.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