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A包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9.支持无线充电,无线探头无充电触点,不会因涂抹耦合剂污染充电触点导致充电不良问题”删除;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3详细审查”项下“A包评分细则”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技术参数及要求 | ◆代表重要指标项,每满足一项得1.5分,共14项,共计21分; 无标识项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满足一项得0.5分,共49项,共计24.5分。 注:1.如某项标识中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标注“◆”的条款,以技术响应表响应情况和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未标注“◆”的条款,以技术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为准。 3.标注“◆”的条款,如未明确要求提供某项证明材料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反映“◆”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外,另行提供“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功能截图”或“官网截图”或“技术白皮书”)否则视为负偏离。 | 0-45.5分 |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所投产品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4.25分,最高得8.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 特别说明:此处业绩系指产品业绩,业绩需为和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业绩合同中产品须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 | 0-8.5分 |
3.本项目4个包(A、B、C、D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恒逸
电 话:******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