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计划编号: | 2025NCZ(YC)005788 | 项目名称: | ******办事处兴庆区前进街宗睦巷(利民街至教育南巷)特色街巷改造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兴庆区前进街宗睦巷(利民街至教育南巷)特色街巷改造项目 | 分包类型: | 工程类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 |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工程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项目概况 | 施工工期 | 质量 | 工程质量标准及详细要求 | 备注 |
| 1 | B******-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兴庆区前进街宗睦巷(利民街至教育南巷)特色街巷改造项目 | 兴庆区前进街宗睦巷(利民街至教育南巷)特色街巷改造项目 | 1 | ******.00 | 兴庆区前进街宗睦巷(利民街至教育南巷)特色街巷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 日历天完工 | 合格 | 兴庆区前进街宗睦巷(利民街至教育南巷)特色街巷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工程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 工程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 | 10.0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 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
| 2 | 商务响应能力 | 5.00 | 全部商务条款满足得3分,工期每提前两天加1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注:供应商需提供按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效内完成工作的承诺、承诺内容详细具体并有相对违约经济处罚承诺。否则不得分。 |
| 3 | 企业业绩 | 5.00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类似业绩,有一项得2.5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附清晰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
| 4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 | 8.00 |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得8分。 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按规定配齐得8分,须提供上岗证,缺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清晰的扫描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人员或扫描件模糊无法辨识的扣除响应分值。 |
| 5 | 施工组织设计1 | 10.00 |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人员职责分工、工程管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制定的方案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精准,能够很好的满足项目特点的得10分;实施方案编制完善、合理、简略的8分;实施方案编制完善、较合理、较简略的6分;施工方案整体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偏差、粗略的得4分;有实施方案,但方案过于简单的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特点无关的得得2分;不提供得0分。 |
| 6 | 施工组织设计2 | 10.00 |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不限于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措施)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制定完整、科学严谨、方案规范、全面、能够实现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完整、可实施性强,施工质量管理方案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内容简略的得8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较完整、可实施性较强,施工质量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内容简略的得6分;施工质量管理方案有可操作性的,存在一些偏差及缺陷得4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过于简单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特点无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7 | 施工组织设计3 | 10.00 | 3.安全管理体系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科学合理,紧急预案可靠、有安全经费保障措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安全措施内容完整、详细、科学、阐述明确、安排合理。且有针对性得10分;安全措施内容完整、基本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的得8分;安全措施内容较完整、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安全措施基本完整,但内容简略、操作性不高的得4分;安全措施内容未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实施方案存在生搬硬套的现象只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8 | 施工组织设计4 | 10.00 |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保和文明施工 措施(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对处理噪音的技术措施、对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的技术措施等)。 措施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可行,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10分;措施包含以上内容,内容合理稍简略的得8分;措施包含以上内容,内容简略的得6分;措施包含以上内容,内容不完整,存在偏差及缺陷的得4分。措施整体过于简单,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特点无关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9 | 施工组织设计5 | 10.00 | 5.工程进度计划措施: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安排详细完备、工期安排计划精准、工程进度的组织措施合理,从技术准备、熟悉施工现场、加强与采购单位的联系等方面,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完全满足采购人施工要求的,得10分;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思路清晰,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略有不足但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思路较清晰,总体进度计划安排较符合,略不足但符合本项目实施基本要求的,得6分;总项目进度时间安排合理,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存在偏差及缺陷的得4分;项目进度时间安排过于简单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特点无关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施工组织设计6 | 10.00 | 6.应急措施: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制定完善详细、严谨、有可操作性,方案科学合理的,得10分、方案完整、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满足采购方需求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较规范、可实施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方需求的,得6分;方案内 容阐述条理明确,方案编写满足采购方基本需求的得4分;应急措施过于简略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1 | 施工质量及售后承诺1 | 4.00 | 1.响应文件对保修有承诺,且措施可行的得2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条款的加2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得低于所投工程总造价的5%)。 |
| 12 | 施工质量及售后承诺2 | 4.00 | 2.响应文件中承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2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的加2分(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 |
| 13 | 施工质量及售后承诺3 | 4.00 | 3.响应文件中提供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措施的得2分,按应急预案措施履行的有违约金经济处罚的加2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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