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浏阳市金刚镇德胜固引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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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浏阳市金刚镇德胜固引剂厂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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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浏阳市金刚镇山虎村月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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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浏阳市金刚镇德胜固引剂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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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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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浏阳市金刚镇德胜固引剂厂拟选址于浏阳市金刚镇山虎村月塘组,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060m2,建设新型菱镁鞭炮固引剂生产线,年产固引剂6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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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收集池收集用于厂区内绿化施肥浇灌,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碎粉尘、混料包装粉尘、料仓粉尘、烘干炉废气。本项目粉碎粉尘、混料包装粉尘、料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粉尘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烘干炉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而通过对车间进行封闭、地面硬化、定期清扫等措施,从而削减粉尘对车间内外的影响,可保障无组织废气的厂界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原材料废包装袋外售;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烘干炉灰渣收集后回用混入产品;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设备维护产生废润滑油及含油废抹布手套收集交危废单位处理。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