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
二、合同名称:为民服务场所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43727-******
四、项目名称:为民服务场所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办事处
地 址:丰镇路300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层C室(集中登记地)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为市民驿站、逸仙会客厅、社区文化中心等为民服务场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虹湾路59-249号、场中路4弄15号、丰镇路21号等处
七、验收日期:2025年11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马征、徐杰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