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区一水厂泵站等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003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更正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十六、 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十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十八、投标承诺书》。格式未提供。
答:格式及内容要求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没有十五、其他资料的内容请补充。
答:格式及内容要求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3、问: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点需要改为最新格式吗?
答:格式及内容要求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4、问: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答:此表格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补充与修正部分:
1、依据《关于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修改为:270000元人民币。
2、本项目最终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0元),具体详见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3、更正后的招标文件(zbf、pdf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附件处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连江县城区一水厂泵站等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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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 年1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