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西县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YH2025-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兰西县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监理已由兰西县******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兰西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西长发至兰河(绥扎公路至杨先屯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2023】37号、兰西县******改革局以关于2023年兰西县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临江至长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2023】38号、兰西县交通运输局以兰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兰西县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兰交发【2024】4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兰西县交通运输局以兰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兰西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西长发至兰河(绥扎公路至杨先屯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兰交发【2025】6号,施工图设计已由兰西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2023年兰西县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临江至长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兰交发【2025】07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兰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贴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申请国家补贴20%,地方政府自筹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兰西县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兰西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
(1)兰西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西长发至兰河(绥扎公路至杨先屯段)公路:路线全长3.745km,三级公路标准,全部利用旧路提质改造,共设置小桥 1 座,拆除新建,上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桥台采用薄壁台,基础采用钻孔桩基础;涵洞1道,为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1 道;平面交叉 19 处,其中与等级公路交叉 5 处,与等外公路交叉 14 处,共设置交叉道涵6道;(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2023年兰西县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临江至长江公路改扩建工程-A1合同段、A2合同段、A3合同段、A4合同段:路线全长18.777km,全部利用旧路改扩建,共设置小桥 1 座,完全利用;涵洞 12 道,其中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6 道、拆除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5 道、拆除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 1 道;平面交叉 107 处,其中与等级公路交叉 13 处,与等外公路交叉 94 处,新增交叉道涵 9 道;(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①2024年兰西县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大兴村-西大兴公路:路线全长3.111公里。四级公路标准,全部利用旧路提质改造。全线设置小桥1座完全利用,平面交叉16处;(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②2024年兰西县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林安村-上城子(哈黑公路至下城子)公路:路线全长1.726公里。四级公路标准,全部利用旧路提质改造。全线设置涵洞4道,其中:拆除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道、拆除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1道、完全利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平面交叉9处;(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元;
2.5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07月31日,总工期59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监理服务期限:1324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59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注: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与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兰西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西长发至兰河(绥扎公路至杨先屯段)公路及2023年兰西县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临江至长江公路改扩建工程-A1合同段、A2合同段、A3合同段、A4合同段和2024年兰西县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8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公路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9 标段划分:本次不划分标段;
2.10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01月0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独立完成过≥4.9km的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佐证材料。
注:业绩要求中的施工监理项目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新成立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3.6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次招标不接受省级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尚无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D级。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4 没有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全部完成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3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6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28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兰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兰西县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9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yh******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