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8日
公示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2号
邮 编:214000
邮 箱:******
传 真:******
******有限公司编制的《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锡北(张泾)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张泾-泾西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25年5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专家论证和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范围
张泾-泾西管理单元规划范围:北至锡沙路,东、南至锡北运河,西至锡昆高速,总面积约11.08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4)《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三、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用地功能,将泉山路与锡沙路交叉口西南侧的商住混合用地和防护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2)优化道路交通,调整泉山路(锡沙路-锡港路)道路宽度,同步调整西侧防护绿地用地边界。
(3)优化道路交通,调整尚书路道路线位及宽度,同步调整沿线住宅用地、防护绿地、水域、初中用地用地边界。
******中学北侧规划道路,同步调整沿线住宅用地、初中用地用地边界。
******小学用地用地边界。
(6)动态维护,落实现状泉山文化公园用地及南侧城市支路。
(7)动态维护,依据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转译用地代码。
附件《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锡北(张泾)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张泾-泾西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前公示.pdf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9日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8日
公示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2号
邮 编:214000
邮 箱:******
传 真:******
******有限公司编制的《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锡北(张泾)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张泾-泾西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25年5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专家论证和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范围
张泾-泾西管理单元规划范围:北至锡沙路,东、南至锡北运河,西至锡昆高速,总面积约11.08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4)《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三、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用地功能,将泉山路与锡沙路交叉口西南侧的商住混合用地和防护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2)优化道路交通,调整泉山路(锡沙路-锡港路)道路宽度,同步调整西侧防护绿地用地边界。
(3)优化道路交通,调整尚书路道路线位及宽度,同步调整沿线住宅用地、防护绿地、水域、初中用地用地边界。
******中学北侧规划道路,同步调整沿线住宅用地、初中用地用地边界。
******小学用地用地边界。
(6)动态维护,落实现状泉山文化公园用地及南侧城市支路。
(7)动态维护,依据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转译用地代码。
附件《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锡北(张泾)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张泾-泾西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前公示.pdf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