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项目自购物资
(信号设备)招标公告(公告补遗)
招标编号:EGJJN2025-04-015
******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项目自购物资(信号设备)招标公告补遗如下:
招标公告附表中:
原XH11(信号综合防雷系统设备)内容为:
包件号 (包件名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XH11(信号综合防雷系统设备) |
1 |
防雷分线柜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架 |
39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
将淖铁路增建二线项施工点 |
******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EPC总承包部 |
2025年5月30日前 |
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完好
|
2 |
信号综合防雷系统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站 |
13 |
现将XH11(信号综合防雷系统设备)内容变更为:
包件号 (包件名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XH11(信号综合防雷系统设备) |
1 |
防雷分线柜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架 |
39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
将淖铁路增建二线项施工点 |
******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EPC总承包部 |
2025年5月30日前 |
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完好
|
原招标公告中的XH09包件已终止招标,其他各包件(XH08、XH10、XH12、XH13、XH14、XH15、XH16、XH17)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将淖铁路增建二线EPC总承包部
日期:2025年4月11日
* 公示文件: 将淖铁路增建二线项目自购物资(信号设备)招标公告补遗XH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