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检察院(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SJZB2025-1124-29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ZB2025-1124-29
******检察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万元
4.最高限价:100%(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检察院提供食堂食材供应配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供货及配送服务能力。
注:项目审评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街91号)
方式:现场购买。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街9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昱、年秀秀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街91号
2、采购人名称: ******检察院(本级)
联系人: 惠燕敏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