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00 吨新型高温耐蚀合金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扩建年产1500 吨新型高温耐蚀合金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66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有年产1500 吨新型高温耐蚀合金项目,******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约3600m2,建设新型电极粉末(亦属于高温耐蚀合金材料的一种)生产线;且因工艺升级,对全厂熔炼炉增设真空滑阀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抛丸工序设备密闭,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1#车间1000kg、1300kg、3000kg真空熔炼炉所配套真空滑阀泵尾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2#车间100kg、300kg、750kg真空熔炼炉所配套真空滑阀泵尾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接入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车间气雾化制粉炉设备密闭,制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以上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抛丸、切割、抛光、打磨工序粉尘(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真空熔炼炉及气雾化制粉炉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排放标准;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粉尘、锡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放,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为新型真空熔炼炉、制粉炉等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机油、滑阀泵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废金属屑、氧化皮、废边角料、布袋收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耐火砖、废保温棉、熔铸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置或由相关单位回收。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熔炼炉区域、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固废仓库等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18日
******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00 吨新型高温耐蚀合金项目(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