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吴蔡线福溪至界头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5+801.83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吴蔡线福溪至界头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5+801.83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保险费修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37%;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2%,最低投保金额为0.2万元。
二、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工伤保险费修改为: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的0.15%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安全生产费用修改为: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总额合计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8点30分。
五、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六、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附件:答疑补充文件二.png |
[E************001001]永安市吴蔡线福溪至界头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5801.832).SMC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