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案名称
博罗县机动车路查路检、用车大户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项目。
二、具体采购内容
1、在我县机动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工作,包括 OBD检测、污染控制装置查验、随车清单核查(有无尿素罐有无添加尿素及质量)、排气检验(光吸收系数/CO/HC)等。2025年8-12月,原则上每月组织四次及以上机动车路查路检工作,总共不少于20次,每次抽测不少于20辆(根据交警当天实际配合拦车情况进行调整)。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不少于5次。最终以上级任务指示为准;
2、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环节油品含硫量、尿素质量的监督抽测,不少于70台。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开展抽测不少于10台。最终以上级任务指示为准;
3、针对博罗县15家用车大户开展全覆盖的入户检查,加强排放检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抽测使用的油品含硫量、尿素质量等。柴油车保有量在20辆以上的,抽检数不少于3辆;50辆以上的,抽检数不少于5辆;100辆以上的,抽检数不少于10辆。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开展用车大户检查不少于3次。最终以上级任务指示为准。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7日。
评选时间:2025年8月8日。
公示时间:评选后。
五、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采购服务(技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8.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备机动车尾气检测等相关资质。
六、评选办法
本次采购需供应商提供报价文件,评标采用现场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报价必须密封,并于评选日当天提交报价;
2.报价需完整,不接受只提供某项物资报价;
3.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投诉举报无法确定供应商,或报名不足3家时,或其他无法确定供应商情况时,由采购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共同协商处理。
八、联系事项
资料接收方式:报名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加盖公章),使用密封袋交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三楼大气与土壤环境股。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2-******。
监督举报电话:0752-******。
附件:博罗县机动车路查路检、用车大户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