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电机及发电机组生产基地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电机及发电机组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昭西路湘潭中工京迪智造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选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昭西路湘潭中工京迪智造园,购置第21栋厂房新建1条成套发电机组生产线,年产成套发电机组300套;项目占地面积4013.88㎡,从北到南设有机加工车间、组装车间、喷漆房、喷粉房、固化烘干房、测试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化学品仓库、一般固废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约为板材100t、槽钢50t、成品发电机300套、焊丝0.6t、粉末涂料1.82t、油漆0.54t、稀释剂0.09t、柴油0.5t、润滑油0.1t等;主要产品为成套发电机组。生产工艺为下料-折弯-焊接-激光除锈-喷粉-固化烘干-拼装-调试-打包外售;部分外购成品发电机需进行补漆或改色。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调漆、喷漆、自然晾干等喷漆废气经“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负压收集+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粉后固化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TVOCs、二甲苯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下料切割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中排放标准,颗粒物、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对废过滤棉及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集尘、锈渣、废焊丝等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