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委托,现对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牡蛎加工中心开壳摊位、牡蛎加工中心晾晒场资产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牡蛎加工中心开壳摊位、牡蛎加工中心晾晒场资产处置项目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大梧村牡蛎加工中心开壳摊位、牡蛎加工中心晾晒场承包期到期,将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开壳摊位共14个,每个摊位74㎡;晾晒场共3块,每个晾晒场470㎡。
三、投标底价:开壳摊位底价3000元/年*摊位;晾晒场底价1500元/年*块
四、投标人资格:具有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户籍的村民。
五、承包时限:承包期限9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公告及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 月5日(含看样: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31日)
报名时间: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 月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人民政府》(******/)、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公告栏和小微权力监督群上发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会议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村部会议室
九、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一是本次投标设定业主控制底价,投标人报价低于业主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三是第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第二中标人顺延中标,依次类推。
十、报名方式************办公室,联系人:吴先生******025。
十一、注意事项:本次招标标的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是法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方可参加招标会。
十二、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代理单位:四都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联系人:陈志强
电话:******
十三、投标人应在本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及运营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抵承包款,未中标者现场退还。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不给予检验,中标后经现场查验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金额足额提交的,视为废标,取消投标人该标的中标资格,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该标号按流标处理,于开标结束后现场重新招投标。
十四、付款方式:
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前支付前5年租金,第5年末支付后4年租金,中标人须于中标公示结束后,15天内将中标金额前5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支付到指定账户,若逾期未支付,将视为放弃该标的,全额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不得抵扣租金。
诏安县四都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委员会
2025年 7月30日
一、项目名称: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牡蛎加工中心开壳摊位、牡蛎加工中心晾晒场资产处置项目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大梧村牡蛎加工中心开壳摊位、牡蛎加工中心晾晒场承包期到期,将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开壳摊位共14个,每个摊位74㎡;晾晒场共3块,每个晾晒场470㎡。
三、投标底价:开壳摊位底价3000元/年*摊位;晾晒场底价1500元/年*块
四、投标人资格:具有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户籍的村民。
五、承包时限:承包期限9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公告及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 月5日(含看样: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31日)
报名时间: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 月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人民政府》(******/)、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公告栏和小微权力监督群上发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会议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诏安县四都镇大梧村村部会议室
九、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一是本次投标设定业主控制底价,投标人报价低于业主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三是第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第二中标人顺延中标,依次类推。
十、报名方式************办公室,联系人:吴先生******025。
十一、注意事项:本次招标标的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是法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方可参加招标会。
十二、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代理单位:四都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联系人:陈志强
电话:******
十三、投标人应在本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及运营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抵承包款,未中标者现场退还。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不给予检验,中标后经现场查验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金额足额提交的,视为废标,取消投标人该标的中标资格,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该标号按流标处理,于开标结束后现场重新招投标。
十四、付款方式:
收取方式为合同签订前支付前5年租金,第5年末支付后4年租金,中标人须于中标公示结束后,15天内将中标金额前5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支付到指定账户,若逾期未支付,将视为放弃该标的,全额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不得抵扣租金。
诏安县四都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委员会
2025年 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