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验收项目;
2. 项目地点及工程概况:扬州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地块,健康二路以东,运西路(规划)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34亩,规划容积率约0.48,总建筑面积4780.05平方米;
3. 项目内容: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4. 最高限价:1.2万元;
5. 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 质量要求:编制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核,保证验收过程和验收结果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完成验收结果在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备案;
7.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专项验收并备案;
8. 付款方式: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二、报名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无需提供)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 业绩要求: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类似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6日(8:3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2号楼203室;
3. 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无违法犯罪声明、信用证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资格预审:招标方在 8月6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 联系方法: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