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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事宜公示

关于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事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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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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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 要求,下达顺昌县项目资金总额47万元,主要扶持建设1个集中育秧设施点。经研究决定,******街道)推荐上报,顺昌遴选1个经营主体申报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顺昌县洋口芸锘家庭农场建设地点:顺昌县洋口镇石溪村下凤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范围依据(闽财农指〔2023〕33号)文件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以上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25年325331******办公室或农技站。

联系电话:0599-************

 

******农村局   

  2025325

 

    

顺昌2025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发挥集中育秧设施在抢农时、育壮秧、防灾害、降成 本、增产量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推动粮食油料产能提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思路

2025我县扶持拟建设1个集中育秧设施点。大棚使用鼓励“一棚多用、农棚农用”。即在春季用于育早稻、再生稻秧苗,空闲期用于蔬菜、 油菜等其他农业生产,提高大棚使用率。

二、建设内容

一是播种出苗车间,主要包括用于满足播种出苗相关生产服 务作业所需的轻钢结构厂房或各类温室。二是育秧温室大棚,主 要包括育秧使用的连栋温室、塑料大棚等各类温室设施。三是育 秧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浸种池、叠盘暗化出苗车间等专用设施,

以及碎土机、筛土机、输送机、水稻精量播种流水线等可多年使 用的固定资产设备,各建设主体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性实施。

三、资金使用

(一)支持对象。项目实施主体:顺昌县洋口芸锘家庭农场,建设地点:顺昌县洋口镇石溪村下凤

(二)补助标准。对列入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的项目,按照中央财政分档分类和“双限”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总投资的30%,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分档对应的补助标(详见附件1)。补助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设施建成并通过核验后拨付80%,剩余补助资金根据服务育秧面积等拨付。政策实施期内,承担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购置的集中育秧设施中相关设施设备不重复享受农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集中育秧设施建成后的运维管护等后续相关费用由实施主体自行   

四、组织实施与进度安排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实施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帮助实施主体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相关的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 扎实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组织申报建设。实施主体自愿报,按照规定提交项目建设的申请资料(详见附件2),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报材料经乡(镇)审核后盖章报送至******农村局,经******农村局审核、确认、公示后,实施主体自主选择信誉良好的设备供应企业和专业施工企业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体责任。

(三)做好核验兑付。项目实行县级核验制度。设施建成后,******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对设施设备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重点核验项补助的合同、清单、******农村局、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中央财政分档分类和“双限”标准,向实施主体拨付80%的补助资金,其余20%资金在后续适时组织开展设施建设成效核验后兑付,并同步公示补助发放情况。

)强化指导服务。******农村局将指导项目建设主体积极推进农机与农艺融合,应用优质种子(苗)、水稻机插叠盘暗(化)出苗技术及机插机抛等配套关键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与农业生产效率。要鼓励实施主体开展代耕代种、代育代插等育供插一体化服务,最大限度发挥集中设施利用率,请相关(镇)做好主体组织和宣传指导。

(五)严格风险防控。项目建设单位要承担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把控建设材料、设备质检关,保证建设质量和安全,相关乡镇要加强有效监督,加强对集中育秧设施建成后的使用效率 核查,严密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在育秧期集中用于育秧,空 闲期用于农业生产,杜绝“非农化”行为。


附件:1、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中央资金补助标准表;

2、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3、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1

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中央资金补助标准表

序号

分档(按服务水稻 大田面积,亩)

分类

补助标准

补助上限

(万元)

 

 

1

 

 

200-500(含)

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

 

 

 

 

 

 

 

 

 

 

 

 

 

不超过项目

规定建设内

容涉及投资

30%和补

助上限

12

连栋薄膜温室+塑料大棚育苗

10

轻钢结构厂房+露地秧田育苗

4

连栋薄膜温室+露地秧田育苗

2

 

 

2

 

 

500-1000(含)

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

24

连栋薄膜温室+塑料大棚育苗

21

轻钢结构厂房+露地秧田育苗

7

连栋薄膜温室+露地秧田育苗

3

 

 

3

 

 

1000-2000(含)

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

47

连栋薄膜温室+塑料大棚育苗

39

轻钢结构厂房+露地秧田育苗

12

连栋薄膜温室+露地秧田育苗

4

 

 

4

 

 

2000-3000(含)

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

73

连栋薄膜温室+塑料大棚育苗

60

轻钢结构厂房+露地秧田育苗

20

连栋薄膜温室+露地秧田育苗

7

 

 

5

 

 

大于3000

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

80

连栋薄膜温室+塑料大棚育苗

70

轻钢结构厂房+露地秧田育苗

23

连栋薄膜温室+露地秧田育苗

8

 


附件2

福建省顺昌县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

实施主体

 

 

负责人

 

实施地点

 

联系电话

 

服务水稻面积

(亩)

 

项目进度安排

 

 

 

总投资(万元)

 

不超过项目规定

建设的内容涉及

30%财政补助

上限(万元)

 

 

 

 

 

 

分类建设内容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 

    

 

乡镇农技站意见:

 

 

经办人:

  

乡镇分管领导意见:

 

 

(单位盖章)

  

  3

  ??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实施主体的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

2、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所涉及的有关场地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3、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附件2)。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报送两份,乡镇留档一份,报送农业农村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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