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前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8日。
二、联系方式:子长市政务大厅二楼工程投资组,邮编:717300,电话:0911-******,传真:0911-******。
三、公开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编制单位 | 报告类别 |
1 | ******有限公司拌合站项目 | ******有限公司 | ******街道南家咀煤矿工业场地内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2 | 清涧河流域(子长安定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 | 子长市安定镇后唐家川村至高家沟村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备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
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1日